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北宏远纺织有限公司 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偿还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83492.80元,之后的利息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支付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万元; 上述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三、淮北宏远纺织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35元,减半收取计4917.5元,由***、淮北宏远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