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2979刘勇与阳光保险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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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60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给付原告***保险金1229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26820元、鉴证咨询服务公估费6500元,共计1333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60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案件受理费2970元,由***负担2800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负担1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70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