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方洲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1民初29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江苏方洲实业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王文德,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原告***诉被告江苏方洲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黄伟峰

审判员陈海波

审判员程俊杰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芹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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