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03民初1287号

原告:唐山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朝阳西道601号融通大厦2510号

法定代表人:周宏彬,职务: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唐山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唐山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被告已经将拖欠的物业费缴纳完毕。申请撤诉且不再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唐山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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