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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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08664.73元的财产(具体财产内容以本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