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润群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永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虹美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登记在上海虹美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上海永联房地产有限公司的51%股权归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上海永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判决书第一项确认的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虹美贸易有限公司予以配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上海虹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永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20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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