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吴江宇集丝绸有限公司
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
苏州东宇印染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403元,由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

裁判日期 2018-09-29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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