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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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吴江宇集丝绸有限公司 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 苏州东宇印染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403元,由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宇宙运通(集团)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 |
| 裁判日期 | 2018-09-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