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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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御嘉(霍尔果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维权合理费用3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87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13元(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已交纳,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