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
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致卞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8634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620元,减半收取2810元,由原告***、***、***负担1968元,由被告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承担8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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