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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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卢氏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卢氏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一号楼职工安置商住楼自北向南临路第一、第二、第三间房屋。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不得对被查封、扣押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害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被执行人应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