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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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锦东集团白城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锦东集团白城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产权备案的违约金86,362.28元(违约金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6.00元,由锦东集团白城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