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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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道力传媒有限公司 南京悦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8)苏0105民初7812号民事判决; 二、南京悦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道力传媒有限公司赔偿道闸机损失9067元; 三、驳回江苏道力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元,由悦庭公司负担121元,由道力公司负担10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0元,由悦庭公司负担93元,由道力公司负担4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07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