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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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感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内蒙古感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欠物业管理服务费1962元(即2017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9日的物业费、二次垃圾转运费); 二、驳回原告内蒙古感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