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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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承德佳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承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冀0821执保330号 申请执行人承德佳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国政,经理。 被执行人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平,董事长。 承德佳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民初212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承德佳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所用权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并对其名下账户内银行存款人民币1800余万元进行了冻结,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仍按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民初212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