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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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香河征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金胜信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速宏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香河征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申请人北京金胜信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