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纳印(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1082民初3536号 原告: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表人:肖珂,经理。 原告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纳印(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原告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3-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