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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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通讯套餐费用3907.2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19年2月1日起,以3907.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电信丰都分公司已垫交,***在履行本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时一并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