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枣阳市威鹏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阳新兴邦商砼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登记在***名下车牌号为鄂B0MW99号宝马牌汽车一台、鄂B68671号雪佛兰牌汽车一台、鄂B6KV18号本田牌汽车一台,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限被执行人***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付上述车辆及相关产权证照,车辆提存于本院指定场所;限被执行人***在车辆被查封、扣押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扣押的车辆予以评估、拍卖,以清偿所欠债务。 申请执行人枣阳市威鹏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将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