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枣阳市威鹏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阳新兴邦商砼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登记在***名下车牌号为鄂B0MW99号宝马牌汽车一台、鄂B68671号雪佛兰牌汽车一台、鄂B6KV18号本田牌汽车一台,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限被执行人***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付上述车辆及相关产权证照,车辆提存于本院指定场所;限被执行人***在车辆被查封、扣押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扣押的车辆予以评估、拍卖,以清偿所欠债务。

申请执行人枣阳市威鹏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将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6-10
发布日期 2020-06-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