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城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824执恢272号

申请执行人:江皓,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宜城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金光锋。

被执行人:申舰华,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周耿胜,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皓与被执行人宜城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申舰华、周耿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177699.2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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