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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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名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丰县电力送变电工程处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4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