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圣源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
圣源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200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剩余车辆损失51970.00元、公估费2799.00元、拆检费28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57049.00元。

案件受理费615.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26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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