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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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法院 岱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15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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