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华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2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收到交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7-6-12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