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中新海能气体有限公司
山西文国华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介休市兆玲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2018)晋0781民初356号民事判决;

二、晋中新海能气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介休市兆玲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占用场地的损失158707元;

三、驳回介休市兆玲科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介休市兆玲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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