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业利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裁定生效后,被告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向本院交纳受理费100元。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