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东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东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衡山县长盛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共计30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西东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