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高新区支行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高新区支行:4***8、43050170883600000008、4***4;2.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71010309000045861;3.交通银行郴州高新区支行:437680000018010001011;4.华夏银行郴州分行:159***)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