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中达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典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7民初135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9年1月16日,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燚,重庆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中达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被告:重庆典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重庆中达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达正公司)、被告重庆典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典汇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办理申请减、缓、免审批手续。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张兵 审判员于红霞 审判员肖玉生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黄娟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