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浦菲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上海百林司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深圳浦菲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于2018年4月9日解除; 二、被告深圳浦菲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百林司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人民币143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57.8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2991.82元,由被告承担1266元。保全费29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2055元,由被告承担870元。反诉费150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