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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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83民初18079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岑彩宁,上海友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8377495238,住***。 法定代表人:高峰。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汤秋婷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周玉燕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