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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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津兴义香特利蛋糕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14民初299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卓勇,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庞定彪,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瑜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凌淼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