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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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联投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联投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7,40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0元,减半收取计245元,由原告***、***负担100元,由被告武汉联投半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45元,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武汉联投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在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