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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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尚燚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杭州尚燚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405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杭州尚燚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以4058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0年5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元,减半收取407元,由被告杭州尚燚服饰有限公司负担,由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