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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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众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天冠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波天冠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1980元,由原告宁波天冠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98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