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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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六安绿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6万元。

保全费2,820元,申请人缴付,最终由申请有误方或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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