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六安轩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中泰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六安轩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安徽中泰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103000元; 二、被告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向原告安徽中泰消防安全有限公司承担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安徽中泰消防安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六安轩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