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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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暖倍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乌兰托娅、***、***、***、***、青岛暖倍儿服饰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3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丁卉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于雪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