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告***、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5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丁卉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于雪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