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长沙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431元;

二、驳回长沙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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