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淮南丹韵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立即冻结被申请人淮南丹韵商贸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清算中心账户34×××78账户存款、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级本币头寸机构账号43×××76账户存款,冻结金额总计为30万元。

二、查封担保人王英位于淮南市八公山区XX街道XX小区XX栋XXX室(房产证号为淮房房地权证淮八字第**)屋一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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