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穗港白云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市福瑞地热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528,000.00元的冻结或者其他等值财产的查封。

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沈阳市福瑞地热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1-31
发布日期 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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