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绍兴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41327.57元[其中货款403257元,利息27970.57(以403257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0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暂计算至2019年6月17日),案件受理费3675元,执行费6425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