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绍兴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41327.57元[其中货款403257元,利息27970.57(以403257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0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暂计算至2019年6月17日),案件受理费3675元,执行费6425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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