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站前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站前支行信用卡本息22656.22元,其中本金17057.43元,利息4251.2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024.46元,取现手续费323.12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3月5日)及自2020年3月6日至还清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申请费12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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