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鸿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鸿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26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9261元由原告江苏鸿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
| 裁判日期 | 2017-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