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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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广西昶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市雨润建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马山分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签订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二、驳回原告广西昶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52元,鉴定费6000元,由原告广西昶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352元(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