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萍乡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大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萍乡市大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租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塞纳名城原售楼部,产权证号为萍房权证安字第**商铺及商场的租金(按季支付,每季度32404.5元)。

二、冻结期限自2019年1月10日起,冻结金额以1200万元为限。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1-1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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