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河北区天兴建设开发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天津开发区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天津市智杰房地产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天兴建设开发公司、***协助原告办理坐落天津市河北区xx房屋所有权转移到原告***名下的手续,所需费用由原告承担;

二、若被告逾期不履行,由原告单方办理诉争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天津市智杰房地产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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