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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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购买雨润劲火腿1袋货款16.5元;同时,原告***返还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所购买的净含量240g雨润劲火腿1袋; 二、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1,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8-05-04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