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中友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中正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中友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50万元或查封其等同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