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易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西特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廖尊朋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价值人民币共计2872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担保的位于桂林市骖鸾路xxx号房屋(房产证号:桂林市房权证七星区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2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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